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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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
債權轉讓公告
根據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簡稱“華融山東分公司”)與買受人山東魯中高新科技園區開發有限公司簽署的《債權轉讓協議》(山東Y15170191-8),華融山東分公司已將對下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依法轉讓給買受人山東魯中高新科技園區開發有限公司。
華融山東分公司現公告通知下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買受人山東魯中高新科技園區開發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清單
基準日︰2019 年7月 20 日 金額單位︰ 人民幣 元
債務人 | 本金 | 欠息(含孳息) | 擔保人 |
淄博葉立永帆經貿有限公司 | 10,996,440.34 | 2,304,905.28 |
山東鴻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沂源唯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希英、丁希梅、靳豐樹、楊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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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利息余額,基準日後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
4、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較大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