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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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公開競價公告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融福建分公司”)擬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10時00分對擁有的泉州東華百希達發展有限公司等6不良債權舉行公開競價活動。為歡迎更多的競價人參與公開競價,現將公開競價的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1、首個公告期限︰自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
2、若在首個公告期限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讓方或只征集到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公告期限將在首個公告期限基礎上順延7個工作日。公告期限如有順延,順延公告詳見中國華融資產股份管理有限公司網站公告信息。
二、報名及領取公開競價文件方式
凡願參加公開競價的投資者,請于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到中國華融福建分公司現場報名,並提交相關主體材料,辦理競價登記手續,領取公開競價文件、繳交競價保證金。僅接受上述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郵件、傳真等報名方式。首個公告期限報名截止日︰2020年12月15日17點00分。報名日期如有順延,順延公告詳見中國華融資產股份管理有限公司網站公告信息。
三、標的物情況說明及重大事項披露
(一)標的物基本情況
截止交易基準日2020年9月20日,債權總額327,709,709.87元,其中本金余額135,990,858.70元,利息余額191,718,851.17元。債權清單詳見附件。
(二)瑕疵披露
本次擬轉讓的標的資產,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風險,且因中國華融福建分公司並非標的資產的原始權利人,無法對其承繼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和有效性提供保證,以至于受讓方受讓標的資產的預期利益可能無法實現。該等瑕疵或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多項︰
1、標的資產系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難性;
2、與標的資產相關的債務人或擔保人或其他責任主體可能存在破產(包括但不限于破產清算、破產重整及破產終結等情況)、被解散、被撤銷、被注銷、被吊銷、歇業、被關閉、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瑕疵的情形;
3、標的資產可能已超過訴訟時效或喪失相關的法定期間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滅或成為自然債權;
4、標的資產附屬的擔保協議本身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或被撤銷,擔保人沒有過錯或僅承擔一部分過錯責任;
5、標的資產的保證擔保在保證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內因沒有向債務人或保證人主張權利,而造成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或免責;
6、標的資產的保證存在已過訴訟時效可能性;
7、標的資產的擔保物權因擔保物滅失而消滅,且沒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權可行使;
8、標的資產及其附屬的最高額抵押,可能因最高額抵押的決算期未屆滿而發生一次或數次轉讓,從而可能造成抵押權甚至主債權落空的風險;
9、部分標的資產實際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債權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減免、被抵銷、被清償、在破產過程中已經實現部分受償,或債權存在無效、可撤銷、金額無法確認等情形;
10、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標的資產可能存在因超過法定上訴期限、申請執行期限而無法獲得法律保護;全部或部分債權經法院或仲裁機構裁判未獲得其支持而敗訴或部分敗訴、法院已裁定終結執行等訴訟風險;
11、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買受人以其名義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仲裁、申請變更訴訟或執行主體時,法院或仲裁機構不予受理、不予審理、不予變更、不予執行等致使買受人權利難以行使或落空;
12、主從債權證明文件僅為復印件,或者主從債權證明文件已滅失、缺失或不完整導致無法全部或部分提供,以致無法向債務人或擔保人主張權利;
13、原債權人未就標的資產的轉讓通知債務人使得債權轉讓尚未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
14、可能因計算誤差或其他原因,導致實際債權金額與標的物介紹中的債權金額不完全一致;
15、標的資產在基準日以後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買受人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16、實物(抵債)資產(如有)存在價值貶損或已被處置(出售)、拆除或查找不到等實際已全部或部分滅失的情形,以致物權全部或部分不能主張;
17、標的資產抵押擔保押品中部分土地閑置多年,存在被政府回收的可能性,部分押品存在被第三方占用、無法單獨處置等情況;
18、標的資產及其從權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三)其他事項披露
1、意向受讓方需對競價資產的每一筆債權項目或物權項目情況自行調查了解,對債務人、保證人、抵押物到現場自行查勘。資產的最終受讓方需承諾︰任何情況下,均按照交易雙方簽訂的資產轉讓相關協議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最終受讓方及其後手放棄以任何理由對中國華融福建分公司訴訟的權利。
2、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被確認受讓資格後,即視為其已經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查閱轉讓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並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願接受全部產權轉讓公告及重大事項披露之內容。
3、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並在對此項目做盡職調查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決定是否受讓標的,並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後果。
4、標的債權原處置公告及本公告所披露的抵(質)押物情況若與債權擔保押品現狀不符,以債權擔保押品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需對相關情況自行調查了解,對抵押物到現場自行查勘。
四、交易期限及方式
受讓方需于競價成交當日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在3個工作日內與中國華融福建分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議》,並按《債權轉讓協議》的約定一次性支付價款。
五、咨詢、看樣的時間
自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5日。有意者請聯系資產項目負責人。
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轉讓資產情況,申請受讓前請務必進行資產盡職調查(實地看樣、調查標的物信息(如過戶要求、違章情況等)、了解競買資質、委托代理、付款方式及期限、資產轉讓相關協議等內容)。
意向受讓方申請受讓資產,視為對轉讓資產完全了解,並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六、受讓方資格
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與受讓。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不能參加競買的人員,境外(含港澳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現行法律法規禁止參與競買的其他主體,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因不符合條件受讓的,由受讓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特別提示
意向受讓方報名前應全面了解債權資產情況,做好債權及抵/質押物等擔保情況盡職調查,自行判斷是否符合標的物受讓資格。因不具備受讓資格而報名的,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扣(罰)劃保證金等。
八、保證金事項
保證金金額 | 大寫︰伍佰萬元整,小寫︰5,000,000.00元 |
交納期限 |
2020年12月15日17時00分前 (以中國華融福建分公司收到為準) |
賬戶信息 |
戶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開戶行︰工行福州東大支行 人民幣賬號︰1402023419601019464 用途︰競價保證金 |
交易保證金的後續處置方式 |
詳見公開競價文件 |
九、公告的變更、撤銷和中止
如公開競價資產發生重大變化、不可抗力等事項,致使轉讓方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次公告所述義務,需變更、撤回或中止本次競價的,中國華融福建分公司將于變更、撤回或中止事件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省級報紙刊登及中國華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網站發布公告。公告重大變更、撤回或中止的,意向受讓方可書面申請退出資產受讓,保證金自退出申請受理成功後3個工作日內不計息退還。
上述轉讓項目詳細情況,歡迎意向受讓人來人來電咨詢。以上債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產權登記證書、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
聯系人︰李先生、陳先生、康女士
聯系電話︰0591-83309872、83309972、83328788
聯系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古田路112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郵編︰350001
附件︰債權清單.docx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