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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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債權轉讓暨催收聯合公告
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債權轉讓暨催收聯合公告
根據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轉讓方,下稱“廣州銀行”)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受讓方,下稱“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廣州銀行已將其對下列公告清單所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及實現和執行各項資產相關的全部權利和法律救濟,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已經繳納的訴訟費、保全費等全部權利,依法打包轉讓給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由受讓方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合法取代轉讓方廣州銀行成為下列債務人及擔保人的權利人。廣州銀行特公告通知各債務人及擔保人。
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公告清單中所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以及債務承繼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二 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轉讓基準日(轉讓基準日為2020年9月30日)的債權本金余額,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它應付款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並已由廣州銀行或其前手債權人所墊付的應由債務人及擔保人負擔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以有關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額為準。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或主管部門代位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下列主債務人、擔保人如有疑問,請與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聯系。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債務人、擔保人等原已簽署的交易合同為準。
中國華融深圳分公司聯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廈27樓
聯系人︰殷小姐 電話︰0755-83620682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755-83635347
債權轉讓暨催收聯合公告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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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單位︰人民幣元(如無特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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