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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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9778.com广东省分公司对锦峰地产等6户不良债权资产推介公告
一、债权资产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广东省分公司对锦峰地产等6户不良债权资产
二、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
三、资产亮点:“锦峰地产、蓝水星”项目毗邻广东省汕头市政府正全力推出的文化中心区(珠港新城)和汕头 CBD(东海岸新城),为这两大新区的连接纽带,地处汕头市核心开发区,亦是粤东的中心。其中,锦峰地产项目分ABCDE五区开发,BC两区主体结构已封顶,进入配套安装阶段,四证齐全。
四、债权资产情况:
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
序号 | 债务人 | 项目本金余额(万元) | 抵押物 | 保证人 |
1 | 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199,989.62(我分公司为劣后级,出资余额49,997.405万元) | 1.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的柏嘉半岛二期A区项目23,229.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2号锦峰珑湾共34栋别墅;3。汕头市蓝水星乐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6,03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广东锦峰集团有限公司、孙少杰 |
2 | 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99,600.00(我分公司为劣后级,出资余额24,900万元) | 1.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的柏嘉半岛二期C区项目在建工程559项。2.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2号锦峰珑湾共10幢别墅。 | 广东锦峰集团有限公司、孙少杰 |
小计 | 299,589.62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万元) | 抵押物 | 保证人 |
3 | 汕头市粤东海洋基地有限公司 | 98,000.00 | 汕头市蓝水星乐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25,487.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汕头市万驹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锦峰集团有限公司、林钊、孙少杰 |
4 | 汕头市衡栩投资有限公司 | 96,445.00 | 汕头市蓝水星乐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30,618.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孙少杰 |
5 | 汕头市磊峰投资有限公司 | 48,600.00 | 汕头市蓝水星乐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17,24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孙少杰 |
6 | 汕头市栩盈投资有限公司 | 76,500.00 | 汕头市蓝水星乐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22,857.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郑楠炜、孙少杰 |
小计 | 319,545.00 | |||
合计 | 619,13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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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作意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与本次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六、特别提示: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广东省分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相关已签署合同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广东省分公司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资产清单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4、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广东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5、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包括法律状态和物理状态等)、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联系人:黄先生、郭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283373、020-37031464、020-8328337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广东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24日